台南應用科技大學保齡球社
首頁
組織章程
保齡球幹部
課程照片
聯絡我們
第壹章 總則
第一條 本組織依據「台南應用科技大學學生社團輔導辦法」成立,定
名為「台南應用科技大學保齡球社團」,英文名稱為
第二條 宗旨
本社成立宗旨在於:
(一)培養社員對運動之興趣,以增進身心健康。
(二)提升運動家精神與風氣。
(三)培養社員彼此的感情聯絡及交流。
(四)增加對保齡球之認知、方法及訣竅的運用。
第三條 本社社址位於台南市永康區台南應用科技大學。
第貳章 社員
第一條凡本校學生認同並願力行本社宗旨,經登記入社手續後成為
本社社員。
第二條社員之權利與義務
(一)凡本社社員均享有下列權利:
1.行使選舉權、罷免權、被選舉權。
2.優先參加本社各項活動。
3.其他應享之權利。
4.社員之認證,由指導教官、社長視情況給予認證(上課結束四
分之三以上、參加本社舉辦活動後給予認證)。
(二)凡本社社員均應盡下列義務:
1.參加本社各項活動。
2.宣揚本社各項活動。
3.維護社團財產。
4.遵行社內決議。
5.如期繳交社費。
第三條 本會會員如經本校退學、轉學、轉系、休學、畢業 及其不
可抗力之因素,應即喪失資格,並停止其應 享受之權利。
第參章 會議
第一條社員大會為本社最高權力機構,由全體社員組成。 但日常行
政事務由幹部會議議決執行之。
第二條社員大會之職權如下
(一)選舉社長、副社長。
(二)各工作幹部同意權。
(三)修改本社組織章程。
(四)議決本社人事、經費、活動計畫等案
第三條社員大會每學期期初期末各召開一次,由社長召集之,必要
時得由社員總額五分之三以上連署請求,召開社員大會臨時
會議。
第四條社員大會應有全體社員二分之一以上出席;其決議方式除另
有規定外,至少應經出席社員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始成決議。
第五條社長缺位時由副社長繼任至任期屆滿,社長、 副社長均缺
位時,由幹部代行其職權並召開社員大會補選社長、副社
長。
第六條本社於每年 12 月中旬前,依學校規定時間改選幹部,並於
次年 1 月底前完成交接。
第七條幹部會議
(一)如需召開會議時,在另定會議日期及時間。
(二)檢討上課與日後活動之討論。
(三)另可視情況增加會議次數。
第肆章組織
第一條本社置社長、副社長各一人,經社員以普選方式選出,其選舉
罷免辦法另定之。(註:副社長由社長指定產生或選舉產生,
由各社團自行決定,並列入章程內)
第二條社長及副社長之職權
(一)社長對外代表本社,對內綜裡社務並協調各部之工作也
可修改及制定本社之組織章程,並有有向社員大會提出
活動計畫及行政報告、經費案及人事案之責。
(二)副社長協助社長執行職務。
(三)社長、副社長均為無給職,任期一年。
第三條本社設下列幹部,均由社長提名,經社員大會通過後任用,
其各幹部職權如下
(一)設置總務組一人:負責接洽遊覽車、採購社內物品文
件。
(二)設置活動組二人:活動計畫的發想、提案、修正提案方
向及執行。
(三)設置文書組一人:管理各項文書、會議資料及記錄、檔案管
理工作與執行事宜。
(四) 設置公關組一人:
1.管理本社對外聯絡及其他公務事項。
2.與各校、社團聯繫並接洽各活動及比賽事項。
(五) 設置美宣組一人:設計社團各項活動所需海報、宣傳單及
標語。
(六) 設置財務組一人:社費收支、保管、編列預算。
第四條本社為維持社務順利發展,經社員大會決議,得增減前條所列
之工作組。
第五條 本社置指導老師一~二人,依學校相關規定聘任之。
第伍章 財物管理
第一條 本社經費來源如下
(一)社員繳納之社費。社費每學期收取一次為原則,收取標準視
該學期行事計畫而定,由社長提出經費預算,經社員大會通
過後,向社員收取。
(二)向學校申請補助。
(三)其他單位或個人捐贈、經費贊助或補助。
第二條 經費由財務組收取管理,學期末需於社員大會時公布該學期經
費收支狀況。
第三條本社經費管理辦法另定之本社得依實際運作所需,購買相關文具、
耗材、 器材及設備,來源如下
(一)本社自行採購
(二)向學校申請補助購買。
(三)其他單位或個人捐贈、贊助或補助。
第四條本社相關文具、耗材、器材及設備,由總務組負責管理並列
冊,每學期需盤點。
第五條本社產物管理辦法另定之。
第陸章附則
第一條本社停社應由全體社員五分之三連署,或經幹部會議通過後
提案,由社長召開社員大會討論,經全體社員 三分之二以
上出席,出席社員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過後,向本校課外活
動指導組提出停社申請,經核准後始得辦理停社手續。
第二條停社後,所餘社團財產,列冊繳回本校課外活動指導組理。
第三條本章程之修正,應由全體社員五分之三連署,或經幹部會議
通過後提案,由社長召開社員大會討論。變更章程之決議應
經全體社員三分之二以上出席,出席社員二分之一以上同意
後公告實施,修正時亦同。
首頁
組織章程
保齡球幹部
課程照片
聯絡我們